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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平台-從病患取出的組織 屬於醫院?
距今六十年前,美國巴爾的摩市一位年方三十、已生育五個孩子的黑人婦女亨莉耶塔.賴克斯(Henrietta Lacks)因罹患子宮頸癌來到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附設醫院接受放射線治療。在開始治療前,一位值班的外科醫師以手術刀取下一片美金十分硬幣大小的腫瘤組織,放入培養皿,送到醫院的組織培養室。
這是應當時研究子宮頸癌權威特林德(R.W.TeLinde)醫師的要求而做的,目的是想解決一項有關子宮頸癌爭議。當時,在試管內培養細胞的技術還在萌芽階段,絕大多數離體培養的人類細胞都活不下來,少數存活的也不再繼續分裂,用途有限。因此建立可離體存活並繁殖的人類細胞株,是許多研究者努力的目標;霍普金斯醫院組織培養室的負責人蓋伊(George and Margaret Gey)醫師夫婦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所謂機會眷顧有備的心靈,蓋伊這對夫妻檔之前已經花了不下二十年時間從事腫瘤細胞的培養,並將一切條件及操作最佳化,這回他們終於碰上了夢寐以求的細胞。亨莉耶塔的子宮頸癌細胞在人工培養的環境下不但存活良好,且不斷分裂。根據蓋伊實驗室的傳統,該細胞株以病人名與姓的頭兩個字母命名,希拉(HeLa)細胞自此誕生。
希拉細胞是頭一個源自人體、可離體存活、且不斷複製分裂的細胞,可用於許多需要新鮮人體細胞的實驗,尤其是針對癌症的研究;因此消息傳出後不久,蓋伊就收到來自全球各地研究人員的索取信函,他也遵循學術界資訊公開共享的傳統,免費分送。後來更有商業機構成立細胞銀行,以此出售營利。
六十年來,希拉細胞給生物醫學研究提供了許多助益,從基礎的染色體基因研究,到臨床的疫苗製作與藥物測試不等。此外,它也帶來了一些麻煩:由於希拉細胞的強悍與操作人員的大意,許多其他細胞株都遭到它的感染甚至取代,使得不少研究報告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然而希拉細胞引起的最大爭議,還在於醫療單位是否有權使用醫療過程中取得的病人組織,以及該組織如具商業應用價值,病人及家屬是否有權分享利益的問題。此事非同小可,因為全球各地醫院診所每天取得的病人血液及組織樣本不知凡幾,其中多數是測試完即丟,但冰凍保存的數量也很可觀。目前美國法院的判例是:因檢驗或手術所需、從病人身上取出的組織,不再屬於病人,可由醫院支配。但在病人權益意識高漲及醫療倫理爭議不斷的今日,該判例遭受挑戰質疑也是必然的事。
希拉細胞的故事之前已經有過許多報導,但去年出版的《亨莉耶塔.賴克斯的不朽生命》(The Immortal Life of Henrietta Lacks)又將此事搬上檯面。看來研究自由、商業利益與病人權益的界線如何畫分,還有好長的路要走。(作者為生理學教授,科普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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